2023-03-23 阅读数:11993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0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须在国家分数线以上。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一)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底至4月5日前完成。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将于4月6日至4月28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分批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及发送待录取通知等相关调剂录取工作。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
(一)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课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包含:语言的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等,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面试由考生当场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的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规则
(一)参加复试的比例及范围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150%。
在规定的复试比例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复试工作的组织
为确保水利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水利学院组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院纪检监察委员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学院的复试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靖
成员:段青松、张刘东、代启亮、高贵全、彭尔瑞
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
六、调剂原则
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考生调剂基本条件,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在国家分数线以上。
2、申请调剂考生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须为《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须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3、申请调剂到水利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和农业水工建筑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本科或同等学历毕业专业为水利类、农业工程类(限农业水利工程和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的优先;初试的业务课为力学类课程的优先;欢迎专业为力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木类的考生参加调剂。
4、申请调剂到全日制土木水利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本科或同等学历毕业专业为水利类、农业工程类(限农业水利工程和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土木类的优先;初试的业务课为力学类课程的优先。按调剂指标水利方向和土木方向比例为60%:40%。欢迎专业为力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考生参加调剂。
5、申请调剂到全日制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本科或同等学历毕业专业为工程类的优先。欢迎专业为力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考生参加调剂。
七、缴纳复试费用
硕士研究生考生每生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180元。(云价收费,2014[112]号)。
交费时间:考生于复试前2天内通过微信关注“智慧云农”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校园生活”中的“研究生复试交费”,按提示流程进行交费。电子发票将在2个工作日内微信推送给交费的每一个考生。
八、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示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拟录取总成绩名次排序,择优录取。公示后,上报研究生处,最终结果以研究生处公布为准。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每位考生均需参加体检,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件发送至学院的指定邮箱756203131@qq.com 。
十、复试纪律要求
(一)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充分重视对参与研究生复试、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环境。对违反研究生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学院将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与教师代表招生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对复试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举报反映,电话0871-6522776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228283;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71-65227693,电子信箱:ndjw@ynau.edu.cn。
水利学院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