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阅读数:11272
具体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全面主持院党委工作,分管组织、统战、宣传思想与意识形态等工作。
院长、党委副书记:全面主持院行政工作,分管学科建设、人事、外事等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学工、就业、党风廉政、纪检、工会、团委、离退休等工作。
组织员:负责党员发展与党员管理工作。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本科生教学及工科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工作。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研究生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